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积极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高水平艺术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7年继续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一、项目信息
该项目由各单位先行提交项目申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立项;项目获批后,实施单位依据项目申请人条件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主要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博士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项目要求及管理
1.项目要求
各学院应结合国家需要,着眼于国内研究起步晚、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领域,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聚焦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能够培养原创性、创造力或创新思维的艺术学专业;应建立艺术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形成自主、连贯、规模化的定向选拔、派出和就业的全链条培养模式。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或在艺术类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机构。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对所申报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数量没有限制。
2.资助内容
艺术类项目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管理
鼓励各二级学院积极申报,根据《2027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指南》要求,我校可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有关艺术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可参考项目通知https://www.csc.edu.cn/article/4275。其他相关内容可参考艺术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274。
三、申请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于2026年9月21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需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双方合作协议(中文及外文版)、项目经费配套说明(若有)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二办公楼603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gjjl@hutb.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组织评议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0月10日至20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在线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于2026年12月公布获批项目。
申请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许老师
QQ群:141806649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6年8月4日
